中新網廣州7月21日電 (許青青 蒲錦絢)廣州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中介的管理。記者21日獲悉,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發出相關通知,對廣州房地產房源信息發布做出進一步規范,以“獨立經紀人”的形式發布房源信息行為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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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廣州市住建委與廣州市金融工作局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辦理存量房交易業務的通知》,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該通知規范中介機構服務行為,規定中介機構應履行房屋信息盡職調查義務,規范房源信息發布行為,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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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住建委發布的《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源信息發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原本房地產中介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廣州房地產房源信息發布行為,對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發布房地產信息的行為以及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發布房源信息的行為作出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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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規定,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不得為沒有實名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開通房源信息發布端口,不得以“獨立經紀人”的形式發布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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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接受委托放盤時,應查驗、核對房屋產權信息以及委托人身份證明,經委托人同意并書面委托后方可在門店、網站等渠道發布(相關資料須留存備查),不得利用未經委托的房源信息開展中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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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通知》還規定,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房源廣告信息應當及時更新,出現委托房屋成交、當事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限屆滿等情形的,應當自合同簽訂或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從門店、網站等各類發布渠道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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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應該建立房源信息投訴舉報機制和違規經紀處理機制,對虛假信息及違規發布信息的經紀人及時處理,保證房源信息的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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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住建委表示,將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網絡平臺房源信息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發布虛假信息、制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為。(完)